川普第一任期间的税法改革,通过了全球低税收无形收入税, 制定了全新的海外控股公司征税规则,并于2018 生效,Global Intangible Low-Taxed Income (GILTI)。 “大而美”法案将GILTI 改名为”NCTI” (Net CFC Tested Income),将于1/1/2026 年开始执行。
一句话概括其最主要的变化是:海外公司控股收入的美国税率, 会由原来的13.125%上升到14%。 假如您的海外公司已在境外缴纳14%企业所得税,在没有收到海外公司分红的情况下,将不会触发美国收入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直接拥有的海外控股公司,需要向税务局做书面选择Section 962 Election,将个人持有的股份视为美国公司持有的外国公司股份,才适用于这个14%的上税规则。
另一个改变是,之前海外净利润先可以减去10%的海外固定资产, 再纳入美国的上税收入的计算,“大而美”取消这个10%的抵扣。这个税法的原意是, 美国人投资海外的固定资产可以有10%的合理回报而不上税,美国只对投资海外的无形资产部分和海外低税率的收入征税。 现在取消了10%有形资产的抵扣,导致它原有名字中的intangible 失去了意义,所以需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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