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创业,持股海外或离岸公司,或者是美国新移民,拥有境外银行或投资账户,可能已经存在漏报海外资产,境外收入或者离岸公司的违规情形。如果不主动披露,在今后被 IRS 发现,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被起诉。比如 这个2019 年发生在北卡州的案例,一个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因漏报海外金融账户而被判有罪,点击查看案件详情。如果您存在这样的潜在风险,请向我们咨询对您最有利的披露方案。下面是一个漏报海外资产的移民家庭,在我们的会计师的帮助下,重新合规的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客户是一个原籍台湾的家庭,大约在2015年入籍美国,绿卡登陆几年以后,他们决定入籍成为美国公民。随着他们在美国朋友圈的扩大,在一次偶然和朋友的交谈中,客户发现,他们在台湾的银行账户和房地产需要向 IRS 披露。而他们从来没有在年度报税,或者以别的方式向 IRS 披露过。有约合一百万美元的海外银行账户和股票证券投资。
漏报海外资产的风险
客户马上向我们进行了咨询。被告知他们漏报海外资产已经违反了 FBAR 相关法规(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 要求美国公民需要依法,向财政部按年度申报所拥有的海外银行和金融帐户。详情请点击查看我们对 FBAR 的介绍。 如果持续不申报,在将来被 IRS 发现,可能面临高达 50 万美元的故意违法的罚款,甚至被 IRS 起诉。惩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海外账户的获利会积累,数量会增加,也会加大被 IRS 罚款的数量和风险。

补救方案分析
我们建议客户自愿向 IRS 披露,他们开始比较犹豫,有很多问题。 其中一些问题包括:可不可以悄悄地在下一年的税表中开始申报海外银行利息和离岸投资账户的股息。或者递交过去几年的修正税表 amended returns,补交欠税。而不必进行这种正式的披露。
我们对客户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包括这种假设的 “quiet disclosure” 。这种想象中的 “quiet disclosure“ 由于没有遵循 IRS 的披露程序,不会保护客户不受刑事起诉。 而 IRS 在 Internal Revenue Manual 中指出,当纳税人如实,及时且完整地遵守自愿披露操作的所有规定时,IRS 通常不会向司法部建议进行刑事起诉。可以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免于刑事责任。 “When a taxpayer truthfully, timely, and completely complies with all provisions of th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actice, the IRS generally will NOT recommend criminal prosecution to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这个区别非常重大。
而且,amended returns 也可能引起 IRS 的关注,很容易就会发现修改税表的动机是补报海外资产。 更可能被 IRS 认为故意违法(willful),遭到严厉地处罚。 基于我们的分析,客户权衡利弊,最后同意自愿披露。 我们根据客户的情况,采用了 IRS Streamlined Procedures 自愿披露程序(点击查看 IRS 网页),递交了披露申请。

披露结果
IRS Streamlined Procedures 自愿披露程序要求出具纳税人的非故意 (non-willful)漏报的认证。 准备非故意认证的一个难点是:纳税人如何在非故意认证中提供实际 “具体原因”,以证明他们不知道 FBAR 申报要求。 IRS 对 “非故意” 有自己的定义:“由于疏忽、无心之失或错误,或者因善意误解法律要求而导致的行为”。 提供符合 IRS 规定的,具有说服力的具体漏报原因,需要会计师和客户充分沟通,查看客户相关报税数据,并且结合过往案例的经验。我们利用双语优势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地证明了客户的漏报是非故意行为(non-willful)。
基于上面的非故意认证和提供的证据,IRS 接受了客户的披露申请。如果纳税人常年在海外,很可能会象我们其他常驻海外的客户一样,被 IRS 免于罚款。但是由于客户移民之后常年居住美国,并非在境外,他们受到了大约相当于漏报资产 5% 的罚款,约合 5 万美元。
这个罚金相比可能面临的高达 50 万美元的罚款,或被起诉的潜在风险,是比较宽大的。同样重要的是,客户重新合规,不再有后顾之忧。

我们撰写的税务知识仅供参考,并且可能会随着税务法律和法规的不断变化而发生变化。 这些信息的成功运用通常取决于个人情况,并且可能很复杂。 本页和EASTON网站上提供的所有信息,绝不构成税务咨询。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