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持续打击海外账户漏报,法院扩大“故意违规”认定范围

美国司法部官网此前公布,一名中美双重国籍人士 Foster Dai 因涉嫌未申报其在中国招商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持有的金融账户而被起诉。与此同时,今年美国法院在 United States v. Reyes 案中进一步扩大了 FBAR “故意违规” 的认定范围,显示海外账户申报执法仍在持续加强。美国税务居民应及时披露海外银行、证券及其它金融账户信息,避免未来面临高额罚款及潜在刑事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该案件目前属于起诉阶段,还未定罪。

对于美国税务居民而言,只要海外金融账户全年任何时点合计余额超过 10,000 美元,通常就需要提交 FBAR 申报;部分纳税人还可能需要同时申报 Form 8938。海外账户是否产生利息或投资收益,并不影响 FBAR 的申报要求。

海外金融账户包括:

  • 中国大陆银行账户
  • 香港银行及证券账户
  • 海外券商账户
  • 境外基金、理财产品
  • 部分具有现金价值的海外保险账户

以上资产或账户均可能涉及美国海外金融资产申报要求。 随着国际税务信息交换和 FATCA 合规机制不断完善,以及 IRS 已经开发使用的一百多个人工智能 AI 审查模型替代人工抽查,海外账户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对于以往可能存在漏报、误报情况的纳税人,建议尽早进行专业评估并及时补正,以降低未来潜在的税务和处罚风险。

https://www.justice.gov/usao-mdal/pr/dual-citizen-china-and-united-states-indicted-filing-false-tax-returns-and-fa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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